板卷频道

当前位置:板卷频道>正文

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尼的进口不锈钢钢坯等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公告

日期:2024-07-22 13:08:12649标签:行业资讯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20197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1号公告,决定自20197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并接受株式会社POSCO提出的价格承诺。反倾销税率分别为欧盟公司43.0%,日本公司18.1%29.0%,韩国公司23.1%103.1%,印度尼西亚公司20.2%。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实施期限为5年。

2020年1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55号公告,决定对印尼广青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2021年11月18日,应印尼广青镍业有限公司申请,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8号公告,终止了该期间复审调查。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2023年11月9日,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46号公告,决定对原反倾销案件进行再调查,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关于“中国-对原产于日本的不锈钢产品反倾销措施”争端案专家组报告的裁决和建议。2024年5月8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9号公告,裁定继续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实施反倾销措施。

2024年4月15日,商务部收到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和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代表中国不锈钢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申请将英国纳入本次复审被调查国家(地区)范围。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北港金压钢材有限公司、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和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支持申请。申请人未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提起期终复审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中国同类产品有关情况、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被调查产品进口情况、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及相关证据等进行了审查。现有证据表明,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关于产业及产业代表性的规定,有资格代表中国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提出申请。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的主张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株式会社POSCO的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执行价格承诺。自2024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欧盟公司:

所有欧盟公司                              43.0%

英国公司:

所有英国公司                              43.0%

韩国公司:

1.株式会社POSCO                    23.1%

(POSCO)                

2.其他韩国公司                        103.1%

印度尼西亚公司:

所有印度尼西亚公司                   20.2%

在株式会社POSCO价格承诺执行期间,该公司生产的被调查产品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向中国出口的不征收反倾销税;如出现违反价格承诺或其他终止价格承诺的情况,则按照该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布的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中文名称: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

英文名称:Stainless Steel Billet and Hot-rolled Stainless Steel Plate(Coil)。

产品描述: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是指除冷轧以外的,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2%及以下,含铬量在10.5%及以上的合金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不锈钢钢坯为矩形(正方形除外)截面,或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不锈钢热轧板/卷是由不锈钢钢坯经过热轧等工序后制得,呈卷状或板状,不分宽度和厚度。

主要用途:通常有两种用途,一种是作为冷轧不锈钢的原料,经过冷轧工艺处理后制成冷轧不锈钢产品;另一种是作为最终产品直接销售,主要应用于船舶、集装箱、铁路、电力、石油、石化等行业。

该产品现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2189100、72189900、72191100、72191210、72191290、72191312、72191319、72191322、72191329、72191412、72191419、72191422、72191429、72192100、72192200、72192300、72192410、72192420、72192430、72201100、72201200。根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涉及的税则号72191200被调整为72191210和72191290。

四、复审内容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五、登记参加调查

利害关系方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

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本公告所称的利害关系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个人和组织。

六、查阅***息

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56)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的非保密文本。调查过程中,利害关系方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案件***息,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息查阅室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案件***息。

七、对立案的评论

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及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地区)及其他相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八、调查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为获得本案调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务部通常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参加调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可以从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调查问卷。

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九、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可向商务部提出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使其他利害关系方能合理理解保密信息。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的,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息。

十、不合作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十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自2024年7月23日开始,应于2025年7月23日前(不含本日)结束。

十二、商务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进口调查五处

电话:0086-10-65197589、65198197

传真:0086-10-65198172

网站: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http://trb.mofcom.gov.cn)

商务部

2024年7月22日


价格会员

查看详情

1、原料:镍、铬、锰、钼、铜、焦炭、废料;2、板卷:10大市场,30个厂家,66个钢种;3、管材:工业焊管、装饰焊管、工业无缝管;4、带材:佛山市场,9大钢厂,10个钢种的热窄;5、棒材:角钢、槽钢、管坯、圆钢。

VIP会员

查看详情

一、价格 1、原料:镍、铬、锰、钼、铜、焦炭、废料; 2、板卷:10大市场,30个厂家,66个钢种; 3、管材:工业焊管、装饰焊管、工业无缝管; 4、带材:佛山市场,9大钢厂,10个钢种的热窄; 5、棒材:角钢、槽钢、管坯、圆钢。 二、实时 1.价格快讯:不锈钢市场价格、钢厂盘价/指导价;镍、铬、钼系价格、钢厂采购价格等; 2.数据快讯:不锈钢及原料产量、库存、进出口等数据发布; 3.产业快讯:钢厂、市场、下游产业链重要资讯; 4.财经快讯:不锈钢行业相关金融市场资讯; 三、分析 1.例评:日评、周评、月评、年评; 2.分析报告:不锈钢日报、周报、月报、年报; 3.热点分析:行业热点事件解读。 四、成本 镍铁、铬铁、废料价格及201、304、430冷轧生产成本。 五、价差 相同材质不同钢厂的日报价、周均价、月均价价差。

及时信息

查看详情

1、早盘提示,9:00发布; 2、佛山市场价格及早评,10:30发布; 3、无锡市场价格及各钢厂的指导价,10:30发布; 4、原料价格(期镍、现货镍、镍生铁、镍矿、废不锈钢、铬系锰系、钼系、铜),12:00发布; 5、无锡市场午后价格,14:00发布; 6、期货收盘情况,15:00-16:00发布; 7、佛山市场价格汇总及晚评,18:00发布; 8、库存情况:无锡、佛山,无锡单周/周四发布,佛山每月15日、30日发布; 9、突发行业、钢厂动态(开盘、到货、停产、新建产线、设备等),同比微信/网站的新闻提前1-3分钟发布; 10、不锈钢及原料进出口数据,20号左右发布; 11、粗钢产量数据,5-8号发布。

数据报告

查看详情

不锈钢产业数据:每月每个主流钢厂粗钢产量(包括200系、300系、400系)和商品材产量(包括冷轧200系、冷轧300系、冷轧400系、热轧200系、热轧300系、热轧400系); 备注: 每月10日发送粗钢产量,遇节假日延后,商品材产量延后5日左右发布。 下月每个主流钢厂的粗钢计划量(包括200系、300系、400系)备注:每月10日发送,遇节假日延后; 交割品: 304/2B产量情况; 库存: 5lbxg 无锡、佛山地区库存; 成本: 51bxg 不锈钢成本监控。

投资月报

查看详情

1、期货市场(LME 镍、不锈钢)走势分析; 2、中国不锈钢市场价格汇总分析; 3、主要不锈钢企业实际生产汇总; 4、主要不锈钢企业计划生产汇总; 5、中国不锈钢月度进出口汇总分析; 6、中国不锈钢市场库存统计分析; 7、 钢厂及行业动态; 8、不锈钢主要原材料走势分析; 9、 热点专题分析; 10、总结与预测,操作建议。

  • 1年

    ¥30000

    赠送1年VIP会员、1年及时信息和1年数据报告

审核:梦想飞扬

电话:18927268818

声明:

以上文字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即刻删除!

文章评论
0/150
    显示更多
    • 移动端
    • 会员服务
    • 在线聊天客服